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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能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关键看您还是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判定一个人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二看是否长...
在校大学生能否得到征地补偿金,重要的是你是否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一个人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籍不在村里,二个人是否长期在村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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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农业户口的夫或妻投靠城镇一方落户,满50周岁以上老人投靠子女,应届统招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省教育厅或省、市人才中心出具的大专(含)以上毕业生落户证明,直接到单位所在的辖区派出所落户。往届毕业生可持有接收单位接收函、引进省、市或者区人才中心的落户介绍信,直接到派出所落户。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可为本人、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纠纷,但当事人存在劳务关系,因劳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站回复,实践中,是可以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在校大学生的这种请求。因为,大学生户口迁出,一般是为了满足学校管理的需要,大学生的生活依赖于父母的土地收入,因此,理应让大学生获得土地补偿。本人法学专业,也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查过相关法律,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保障大学生的这一权利。不过,听说国务院有发文确定在校大学生获得土地补偿的权利,一般这种文件虽然不及法律有效力,不过对政府机关、法院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可以,我没有找到这个文件,也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如果你坚持,肯定是没问题的。现实中有很多这种案例,大学生最后都获得了补偿。可看下列报道:本报济南1月17日讯(记者董震实习生王海龙)因为20名大学生的户籍迁到学校所在地,村里集体土地对外出卖的时候,却不分给这些在校大学生土地补偿款,学生们集体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莱芜中院日前终审判决村委会败诉。2003年9月,莱芜市某村有20名学生分别考入烟台大学等院校。在此之前,学生的户口均为农村户口,考入大学后,户口分别迁入学校所在地。2003年10月,该村部分土地卖给附近的一家企业,村委收到补偿款后,对补偿款是否分给学生进行了村民表决。因为20名学生的户籍已不在村里,村民投票表决不过半数,村委以此为由拒绝给付土地补偿款。2004年,村委又将这些大学生的土地收回。事后,学生们集体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村土地补偿款是集体土地收益,应属于全体村民共有。20名学生考入大学迁出户口,是基于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上学期间,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上学期间的费用仍然要靠父母耕种土地来支付。并且,学生们的户口虽然迁出,但是土地还在保留,农业税等农民应该承担的税费学生家长仍然交纳,学生们尽了和其他村民同样的义务。村委以村民投票为由拒付土地补偿款,侵犯了学生们的权益。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村委支付学生们应该得到的土地补偿款4000元。村委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20名大学生告赢了村委会,拿到了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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