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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出质,没有确权的股权不知道股权拥有者是谁的,所以是不能质押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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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生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需具有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合同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以上四点,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被质押的股权必须要可以转让,而最容易让人忽视的一点就是股权质押之后,当事人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如果没有办理质押登记,只是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那么股权质押也是没有效力的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依照规定,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及公开发行股票或在200人以上的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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