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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作为废标处理:(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企业主动向办公室申请废标的标书;(二)超过规定的截标时间送达的标书;(三)...
对收回的、上交的配额以及其他剩余配额,委员会可以根据其数量大小决定实行再次招标,或采取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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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外经贸部主管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外经贸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外经贸部对外贸易司、外国投资管理司、计划财务司的相关人员担任。
中标金的交纳中标企业须按下列规定交纳配额中标和中标金,且不得由其他企业代交;(一)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支票、汇票、汇款等形式将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并以电子方式发出《纺织品配额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无论中标配额使用情况如何,中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二)公开:公开招标各批次各类别中标价格最高的10%的企业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0%,其余中标企业的中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配额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中标企业放弃部分中标类别的配额,而只缴纳部分中标类别配额的中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将某招标批次全部中标类别配额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或汇款不足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该招标批次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配额和所有中标类别两年的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的投标资格。(三)协议招标: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的比例为中标金总金额的30%.(四)企业在每次申领出口许可证前,按领证配额数量向指定银行帐户交纳相应配额数量的中标金余额,并以电子方式发出《纺织品配额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
办公室须在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中标收取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委员会报告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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