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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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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说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你好: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到两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则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即可召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章程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由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由其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东大会纪要规定一定要用红头文件是否一定为**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纪要主要是把事项记录清楚就行了,没有太具体的格式要求的当然出席会议的股东是必须写明的,列席人员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至于签发,一般是由会议主持人来签发的,如果是董事长参加主持的会议,当然就是董事长签发了,如果是总经理主持就由总经理签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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