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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就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 1、合伙人没有生...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原合伙人的退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在以下情形可以当然退伙: 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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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风险提示: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五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原合伙人的退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在以下情形可以当然退伙: 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 2、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3、合伙人丧失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成为合伙人的相应资格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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