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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要约定卖方和买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名称、面积等信息;房屋的售价;价款的支付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责任;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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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购房者在买房时,由于不懂法律且缺乏买房经验,非常容易吃亏,造成自己维权困难、有苦说不出的局面。所以,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考虑全面。将很多可能发生的风险都考虑到,就可能的风险与开发商约定好处理的方式,并将相关的约定写进购房合同。那么签购房合同时,需约定好的事项是什么?
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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