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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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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复延〔〕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你(单位)不服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决定将审理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此通知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收到发过来的材料后,认为应对该《通知》立即采取救济措施,防止违法行政强制行为的发生。经过仔细研究该《通知》后,结合多年来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经验,认为该《通知》严重违法,区征收办不仅不是其作出《通知》的适格主体,而且该《通知》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撤销。因此,对该《通知》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要求人民政府撤销区征收办作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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