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责任及其他一、双方责任 (一)监理人责任 1.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
《工程监理合同》就是以前的《委托监理合同》本质没有区别,《工程监理合同》比《委托监理合同》完善、更合理、更适合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建设工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是: (一、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第七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与监理人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委托合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3,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