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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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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有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体为: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包括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既然是行政强拆,就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违法建筑的强拆程序应当经过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组织实施来执行等程序,缺少上述任何一个环节或者相关环节有瑕疵,可能就属于违法强拆了,建议依法维权。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需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强拆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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