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延期的申请程序: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
工程延期的申请程序: 1.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及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2.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延期审理是合议庭作出的程序性决定,无须履行法律手续,审判实践中仅是在合议记录和法庭笔录中记载清楚即可。延期审理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
可按以下流程办理工程延期手续: 1、工程承包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 2、监理工程师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工程延期时间; 3、向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根据高检院相关规定,附条件逮捕案件办理延期是可以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对于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对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取证情况进行跟踪审查。执行逮捕后第一个月届满前五日,应当向侦查机关了解继续侦查取证的情况;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十日,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报送继续侦查获取的证据,对是否已经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行逮捕后是否就所欠缺的证据进一步侦查取证; (二)已经获取的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犯罪; (三)对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跟踪审查,认为侦查机关已经获取定罪所必需的证据,并且侦查机关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三、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跟踪审查,发现侦查机关未继续侦查取证,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侦查取证条件,或者在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仍未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或者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及时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逮捕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对于未达到继续侦查取证要求,侦查机关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而不予批准延长的,或者侦查机关已经变更强制措施的,不再另行撤销逮捕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