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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自建房赔偿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一般是当地的政府规定标准,适用当地的拆迁。房屋的拆迁是因为国家要征收土地,因为征收行为是合法的,所以应该是...
拆迁自建房确权之后的补偿,是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的。在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中,一些房屋在进行拆迁之后的话,会涉及到补偿费用的发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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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且村民户籍转为城镇户口 (1)货币补偿,或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置换; (2)计算公式:(被拆房屋面积单价+土地使用权面积基本价格+补贴单价)×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补助费。 2、村集体保留,村民户籍未转城镇户口 (1)重新安置宅基地,或统一安置村民住宅中心统一修建房屋,补偿重建房屋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计算公式:(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新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提供; (3)不具备异地新建房屋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同等价值房屋置换,但被拆迁人不可申请新的宅基地新建房屋。 3、其它费用: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安置补偿费等。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自己搭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对房屋进行拆迁时,不给予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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