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
A跨国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三、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在婚姻登记员面前。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不是本地户籍,就不能在本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