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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拆迁一般是按照户为单位进行赔偿。 2、《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赔偿金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 工伤待遇的确定,不看户籍,更不区分农民工和城镇居民。 并且,法律中无农民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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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区别的你可以去找拆迁办的人咨询第二十二条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应根据拆除、安置的房屋价值折算退补。第二十三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款额,由拆迁人依照西安市拆迁房屋估价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款额不能高于原拆除物的重置价。第二十四条拆迁生产、营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在协议规定过渡期内,由拆迁人发给经济损失补偿费。超过过渡期的,在原补偿基础上增发补偿费。第二十五条拆迁中的过渡用房,可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也可由拆迁人提供。自行安置,并按规定期限搬迁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发给过渡补助费。逾期不搬迁的,不发逾期过渡补助费。由拆迁人安排过渡用房的,不发过渡补助费。被拆迁人应按照规定缴纳过渡用房房租。被拆迁人搬迁时,拆迁人应发给搬家补助费。第二十六条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毕后,拆迁人应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清册报送市拆迁办和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您购买的二手房只要是拥有全产权,办理产权证就可以根据产权证得到应有的赔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打工地的赔偿标准来赔偿。 2,根据最高法院的文件,农村居民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其人身损害赔偿可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3,至于赔偿标准是城市,还是农村,要看你打工的地点是城市,还是农村,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判断了。 4,依据为最高法院的复函。(各省略有区别,以当地为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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