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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延迟。按照《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1、车险不能推迟,因为推迟会影响车辆上路;但如果在车险到期后机动车不上路行驶,可以推迟至其上路行驶前进行交强险的续保。 2、机动车所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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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年检时间可提前但不可推迟。2、车辆年检时间是根据新车上户时间确定的。例如,行驶证上登记新车上户的月份为8月,车辆年检时间即为每年的8月份,这个时间也称为车辆年检有效期。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例如,车辆年检有效期为8月,参加年检的车辆可在6月至8月这三个月内前往车辆检验中心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车辆所有人将会被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因此,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但不能推迟。
一般情况下,车保险到期后的第二天就算脱保,一旦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均由车主个人承担。而且,一旦交通部门发现交强险脱保,将会处以2倍费用的罚款,甚至会扣分、扣车。为了避免各项惩罚,车主一定不能推迟缴纳交强险,需提前续保;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车主最好不要推迟购买商业车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一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第十二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和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第十三条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第十四条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第十五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第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检车不可以推迟,只能提前,如果推迟的,依法需要接受处罚,此外如果推迟年检的,但还是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的,需要暂扣机动车,同时对驾驶人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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