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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拥有永久居住权的人协商,给其适当的补偿,让其放弃居住权即可。 法律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
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协议的,双方在约定居住权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双方约定永久居住权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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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是建立在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上的,有了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产生居住权。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的设定方式: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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