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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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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去了属于从轻情节,具体量刑得由法官综合案件的严重性、罪犯的认罪态度、侵占的数额等具体确定。我国《》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依法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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