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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人际关系,没有其他办法,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
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的,不能提起诉讼。因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所以更改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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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的,不能提起诉讼。因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所以更改孩子姓氏是要经过孩子父母双方都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强求。因此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即使提起诉讼的也没用。
离婚后孩子前夫抚养,现在如何变更抚养权给当地法院写份变更抚养权的申请,然后等法院才判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但男方却突然因车祸在离婚后的第五天死亡了,女方要求继承男方的遗产,但男方的家人却认为已经判决离婚的女方无权再继承遗产了。对此,成都遗产继承律师认为,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离婚上诉期未过,女方仍然可以继承男方的遗产。成都某地的王女士因感情不和和丈夫离婚,但是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极大分歧,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梁女士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处理,双方当庭签收了判决书。可谁知,就在法院判决后的第五天,王女士的前夫突然出了车祸去世了。王女士通过咨询成都遗产继承律师后认为,前夫死亡时仍在上诉期内,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亡夫遗产。而前夫的亲属则认为法院已出具了离婚判决书,双方的婚姻关系已解除,王女士无权提出上述要求。为此,王女士咨询了成都遗产继承律师都律师。都律师认为,案件的审理过程不仅指案件判决以前的审理阶段,还包括上诉期,这起案件的情况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书要超过十五日的上诉期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法院判处梁女士与前夫离婚,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前,他们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成都遗产继承律师认为,王女士的前夫离婚后五天去世,王女士作为其合法妻子,理应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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