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但是,只要商业秘密仍然符合价值、秘密、竞争等特征,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
没有具体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但只要商业信息一直保密,商业秘密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权利人可以决定对商业秘密进行无限期的永久保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员工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知悉商业秘密之日”是指员工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商业秘密并被要求承担保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是指商业秘密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丧失秘密性,这种公开可以是权利人的主动公开也可以是他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或者他人通过非法途径公开。
1、独立开发 即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获得与他人技术秘密相同的信息的行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不能禁止他人自行研究出相同的商业秘密,也不能禁止他人对自行研制出来的商业秘密采用商业秘密权保护。 2、反向工程 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终端产品的分析研究,找出该产品的原始配方或者生产方法。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人投放到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中所蕴涵的商业秘密信息,一旦被竞争对手通过方向工程分析研究获知(法律限制的某些特殊产品除外),则其秘密性相对丧失,原拥有者也失去相应的权利。 3、合法受让 商业秘密的性质是具有可让与性的,并且也是存在事实上进行分割的可能性的。使用人可以通过许可使用、技术转让合同等合法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4、公知领域 指通过公开渠道可以获得的信息、轻而易举可以获得的信息、在本行业内公知的信息,一般性的常识、经验、技术。 5、公权限制 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获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以国家公权利限制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范围以执行职务为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仍然负有保密的义务。 6、强制披露 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未上市公司可以保持其商业秘密,但是对于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息一旦披露,即进入公众领域而不再是商业秘密了。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业秘密权的特征的内容,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具有确定性,而且其确立不需要得到国家审批,从商业秘密产生之日起就取得商业秘密权。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ask.com专业律师。
你好,关于限制商业秘密的问题。首先,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要商业秘密有秘密,就应该保密。 其次,即使权利人和义务人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商业秘密没有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权利人对其采取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知道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商业秘密公开,即当事人的保密义务期限与商业秘密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5,5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