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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日。 2、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规定: 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
60日。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规定: 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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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规定: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过期可以续期。申请续签时,需填写签注申请表,提交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对比,对比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如果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应更改居住地址信息,如果比较核实不一致,则不予签注。
1、到目前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充/交换/更正信息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2、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审查通过→居住证延期处理完成温暖注意:1、深圳市居住证每次延期10年,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每次延期6个月。2、居住证到期未延期的,自动终止使用功能。3、公司延期只需公司行政人员在公司网上系统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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