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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但...
通常来说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起诉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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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125%,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收费。 (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0万元下的(含10万)2000—10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 (2)二审、申诉、再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经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者计时收费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项只能采取一种收费方式。 (五)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应当酌减收费。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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