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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陪偿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2021-11-15
第四十六条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的,应当制作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共同确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并由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纠纷双方的要求,调解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时,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失败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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