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裁决被不予执行后向法院上诉可以可以追加补偿吗

2022-10-05
展开全部当然可以,仲裁与法院判决是二回事。裁定不予执行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时候不叫上诉(二审),而是起诉(一审)。一、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没有达成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二、裁定不予执行的后续处理: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当事人完全可以提出与仲裁时不同的赔偿或补偿请求,不过,你的主张想得到法庭的支持,则必须有证据作支撑。但提出追加补偿的要求,这是完全可以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