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借条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2022-09-13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纠纷中,小军与发哥约定借款月利率l.8%,折算年利率为2l.6%,没有超过法律支持的年利率24%的民间贷利率上限。小军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1.08万元。双方约定的逾期利息为月利率l.8%,违约金日万分之五折算成月利率为1.5%,二者之和为月利率3.3%,换算成年利率为39.6%,远远超过了年利率24%的上限,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至于逾期还款后的利息及违约金,应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2015年11月,两人在调委会的调解下,小军支付发哥借款期间的本金和利息21.08万,支付2个月的逾期利息20万*2*2%(合为月利率)=0.8万元,合计支付21.88万元。需要指出的是,在2015年9月1日之前起诉的纠纷,依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借款利息的上限,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总计的上限,均以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