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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社会团体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应自履行内部程序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按规定社会团体保留业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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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需要总公司作出决议。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依据股东会决议办理变更即可。 2、强制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对原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书,同时需要对现任法人的任职书。 3、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之于加分与否,我不关心,如果我所提的方案对您有所参考,我就足矣。我认为,您们存在一个致命的概念问题,即应当是总公司将分公司租赁给B经营,而不是分公司负责人A与B签订租赁协议。但是,我赞成将分公司的负责人变更为B,这样更有利于操作。我建议您,还是请律师给您们的关系理清楚,并签订一份对双方负责的租赁协议,防止今后发生纠纷难以主张自己应得的权益。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5、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请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去分公司注册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定的期限一般为15日,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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