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而是用全是属于农民所有,也就是说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够被继承,但是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不过相关法律又有着“地随房走”的规定,在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对于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也有着使用权了,但是必须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合法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当然这里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变更宅基地登记申请人必须要是当地农业户口,否则是不能够变更的。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综上所述,村民使用宅基地应该按照规定,合理的使用。如果政府部门因为公众利益要征收宅基地、村民死亡、村民违规将宅基地转让或者长期不用的,政府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对于村民违法使用的,在两年内不会再批准新的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申请宅基地,应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2)村民会议讨论。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用户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3)审核。使用非农用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审批,并上报县级政府批准;使用农用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并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批准。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政策,对占用非农用地的申请进行审批;对于占用农用地的申请,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经批准的宅基地,申请人缴清有关税费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其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5)核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后,地政部门按批准范围打桩放线和交地;用户按规定施工。(6)核发土地使用证。村民住宅建成后,由地政部门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