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下落不明怎么办作者:雨来源:日期:2014年11月28日重点提示: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
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首先要以配偶身份请求宣告失踪,失踪公告六十天后,当事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做公告送达,时间会长一些,具体如何操作可以和律师面谈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文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