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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
1、申请人需凭以下证明材料办理申请手续: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3年2月1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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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办独身子女证需要的资料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二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三全家户口本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4、第一份子女身份证明,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必须与首页复印一份)。5、夫妻双方最近有两张1寸免冠照片。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和户籍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署意见。7、夫妻双方已实施节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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