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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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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促使执行人自觉尽快履行有效的法律文书。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执行的,可以由法院裁定暂停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以随时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有理由的异议;(三)作为一方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停止后,恢复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过期的被执行人还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检查、没收、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限制高消费,加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的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法院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财产后,随时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二)事件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确实有理由的异议(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继承人继承权或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结束,权利义务承担者尚未确定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况。中止的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2项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提供财产线索的责任。因此,若你不能提供公司财产的线索,法院很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2条“下列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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