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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营业执照,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完整的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养殖证需要两个手续:一是办理养殖...
如果是家庭养猪,属于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不需要办营业执照。即使少量销售,也可通过农村合作社的形式销售出去。如果是开办养猪场,正规地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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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营业执照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将完整的证书带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农场程序如下:1。首先与村庄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以确定农业用地的性质和范围。然后向当地政府申请育种项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育种用地进行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同意育种项目的批准意见和适当的养殖区证书,并发函通知当地畜牧兽医局。2、经县农业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土地部门申请建设指标,经土地部门批准后出具证书。值得注意的是,可能需要支付复耕保证金。3、向当地兽医畜牧业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经审核后,兽医畜牧业局出具了符合育种发展规划的证书。4、向环境保护检疫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程序和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完整的营业注册证书和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完整的风险很大。
养猪场属养殖行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办理营业执照,一般小型养殖场办个体工商户即可,大型的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办为企业形式。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许可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许可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选址、布局地理方位图;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为了做到合法养殖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应及时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经营许可证。豪猪、竹鼠、野猪都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即对经营有益或有重要经济价值及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人工养殖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繁殖驯养及经营许可证,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权限有所不同。办理豪猪、竹鼠、野猪的繁殖驯养经营许可证,到当的县级林业管理门即可。办理驯养和经营许可证,各省各地区林业部门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法规,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批办理的,所以办证的方法和所需要递交的材料也各有不同,但差别不大。只要条件具备,材料齐全,政府部门都很支持,办证也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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