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上市公司可以将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全文或摘要、发行情况公告书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但不得早于按照第六十三条规定披露信息的时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者的,应当在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同时,披露该资产或者股权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及是否与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存在利害关系。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免于适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即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者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中国XX将中止审查并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