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可以,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才是具有最终解释权的,不管分公司接到还是总公司接到,外经证必须是总部开具的,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
分公司一般不是独立法人,也不是独立核算的主体,没有办法独立开具发票。只有总部允许或要求分公司独立核算,公司将提供对外开具发票的权限和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增值税纳税人一般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分支机构也可以开具发票,但合同也须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并在当地纳税。一般情况下,所得税汇总到总行所在地缴纳,其他在分行所在地缴纳。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5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