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送达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传递仲裁文书的一种形式,属于处理仲裁案件中的程序范畴,所依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其送...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的仲裁送达借鉴了民事诉讼送达规则所遵循的一些原则(比如“最低正当程序”),亦借鉴了民事诉讼送达的具体方式,但基于仲裁和民事诉讼在性质、功能,进行审理裁判依据的权力来源等方面有所不同,仲裁送达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特别是在判定仲裁送达程序的合法性上,仲裁公告送达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可能影响正确裁决的情形。不宜将仲裁送达与民事诉讼送达划等号,对仲裁送达进行司法审查监督应围绕《仲裁法》以及具体《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查。
关于公告送达的要件。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
关于公告送达的要件。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