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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要债居住在债务人家中赖着不走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情节轻微的会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会被...
违法的,一般需要公安拘留。如果公私财务被严重破坏,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最好不要这样做。有事可以商量或者报警,法律诉讼解决。只有公安和法院才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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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姚某应该属于非法入侵住宅行为,而且情节严重,派出所应对其做出行政拘留、罚款或警告的处罚,如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践中,派出所都是调解了事,认为此事属于民间纠纷引起的行为,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不予处罚,但必须要征求被害人意见。建议您要求派出所严肃处理,如不处理,可找公安局申诉。如果姚某再去闹事,可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如拍照、证人证明等,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再则,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可见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罪上,有一个“度”的规定,只有超过了这个度,才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法律对其的要求比一般群众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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