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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
、审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该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案件,以及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不含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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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级别最高的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依照《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破解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2014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北京宣布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决定,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任命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2-3] 2014年7月3日,[4]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5] 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是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一项新的任务。
1、法院一般设“刑事庭”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设“民事庭”负责民事案件的审判,设“行政庭”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还有的法院设“少年庭”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等等。 2、现在法院每天审理的案件会很多,所以要设多个审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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