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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的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报材料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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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因此,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
低保申请程序 1、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2、远离城镇居住的大中型企业职工,由户主本人通过所在企业工会向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3、未设立居(家)委会的,居民可以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履行调查核实和报批程序。
一、申请低保的条件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凡符合上述三种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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