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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以下情况中原有户口被注销的,可以重新恢复登记:一是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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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再办理离婚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1、当事人的配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籍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加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及时间); 2、再带上该介绍信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恢复户口,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在当地登记户口后,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的,可以迁入当地挂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该项是必须注销的,并且是不能恢复的: 1、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应带上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与之对应的身份证,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说明该户口形成的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注销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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