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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住酒店不麻烦。但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擅自离开,造成严重后果,解除取保候审,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团伙抢劫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
如果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已经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办取保候审可能性比较小。 但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还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2、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因此,检察院可以办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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