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XX于20XX年X月X日借XXX人民币贰万仟元整(29000元),借款期限为5年,按XX%的年利率计算利息.签字:XX20XX年X月X日...
借条 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向某某借款100000(拾万元人民币),一个月之内(30天)还 清贷款,不付利息;一个月不还利息,月息5分(月利率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XXX(号:*****)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借款利息为:**..借款人签名日期
1、这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当然可以按约定主张利息。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29条的规定,如果约定了借期内的利息,出借人有权按约定主张利息,如果对借期内的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息,那么出借人有权主张不超过年利率6%的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借期内的利率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需要提醒的一点是,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对于超过部分,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没写的话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假如是忘了写或是后来约定有利息的,应当出具证据证明才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