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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的,你想过的公安部门好多年前就想到了。...
没有:现在通用的户口本,只有户口本首页(仅一页)及常住人口登记页(多页),不存在主页和增减(只有增页,没有减页的)页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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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年换发新式户口本、首页(印刷各省户口专用章,加盖各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经办人员章)、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只见过翻页和分页的两种,制式都是一样的,主要有按照排列顺序:扉页(印刷版使用说明)。没见过你说的全户人口增减页
你不用害怕。 只要户口簿原封不动,没有擅自处置。淡定应对,不必害怕。 理直气壮询问单位平什么提出这种要求? 户口簿属于公安局主管,不是单位任性作为
户口本其中一页丢了,这本户口本其他的部分还有效。《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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