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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当事人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
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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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情况,其一,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其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处理,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在该单位继续提供劳动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补签劳动合同。2008年2月1日之后,单位仍然没有依法组织补签的,应支付双倍工资至2008年12月31日,自2009年开始你与该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你提出辞职,可以得到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如有加班,单位还应支付加班工资。 4、保险应该由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者仍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视为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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