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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讲女儿和儿子都有赡养父母...
1、女儿。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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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公公死亡的时候财产已经发生了继承,也就是房产的二分之一发生了法定继承,二分之一属于婆婆,那二分之一由婆婆和三个儿子继承,这样三个儿子实际上一人占房产的1/8.而婆婆占5/8.二儿子死的时候二儿子继承的这1/8又发生了继承,由婆婆和二儿子的媳妇一人一半继承。二儿媳占整个房产的1/16 分析1、婆婆将房照给了二儿子也没有发生物权的变动。 2、三人签的协议有可能认定为无效,我没有看到协议,如果二儿媳妇签的是同意将整个房子的所有权给三儿子,那位无效,因为她没有权利,如果签的是把自己应继承的那份给老三,可以视为放弃继承,但是又为附条件,这个条件没有促成,协议也没有生效,至于说理解没有法定依据,依常理应为再婚。 因此本人认为房子没有析产,二儿媳也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遗嘱。宅基地的房屋死者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女儿也有。
农村拆迁赔偿款是否有儿媳妇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儿媳妇户口在拆迁地,那么就会有。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第一、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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