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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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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时有贷款婚后是怎么处理的的全部内容。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着相应的范围的,夫妻的共同债务也是有相应的范围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共同债务的理解关键在于共同二字,什么是共同?首先,产生债务的原因是共同的意愿,即夫妻两人都同意产生这笔债务,如只有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或另一方不知情的都不属于共同。其次、债务的效果及于夫妻共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因此债务共同受益了。再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主张的权利。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关系在法律上的界定考虑到传统、习俗、道德、感情、社会和谐等因素,在法律表达上比较隐晦。造成了共同的成分多于夫妻个人人格的独立。就拿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因夫妻的身份,很多不符合共同的债务被视为共同了。比如,结婚登记后(已经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了),为举办婚礼,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大肆举债,进行操办。婚礼是男女双方都参加的双方都受益,按照习惯就被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举债时,女方并不知情或不知道借的钱是男方家庭偿还还是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缺少了产生债务的共同意愿。稀里糊涂女方就成了债务人,债务少了还好,债多了怎么办。我的意见,法律的事还是要按照法律学的严谨来考察,不能简单的从表象来归结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特征: 1.时间存续期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之日起至双方之日终止的期间之内。 2.原因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共同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有购置用品、养育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为了增值财产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中形成的债务。 3.债务性质上的特征。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而共同共有财产的特征决定了其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都对共同债务负全部给付义务,一方给付后有依确定的份额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具有对外性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承担的对外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对债权人而言,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给付义务,因此,这种制度设计是有利于夫妻之外的债权人的制度设计,避免夫妻双方基于各种原因而采取有欺骗性的行为逃避债务。至于夫妻双方之间如何按份分割债务,不能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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