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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最长期限是6个月,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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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如无约定则默认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确定的保证期间,要是早于或者是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话则视为没有约定,最长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而出现约定不明情形的约定保证合同的话,保证期间最长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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