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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埋藏物不一定属于国家,埋藏物的所有权主要有三类人,分别是发现者,埋藏地点所有权的拥有者,还有就是国家。 地下埋藏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
发现埋藏物,所有权应属于原所有权人;不知道所有权人的,应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若是发现文物的,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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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与国家的。由于埋藏物的价值是很高的,若放任发现埋藏物的人自主处理,不仅会造成邻里纠纷,而且容易导致国家财产的流逝,所以在发下意识物后,一般不需要经过公告程序,直接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与国家的。由于埋藏物的价值是很高的,若放任发现埋藏物的人自主处理,不仅会造成邻里纠纷,而且容易导致国家财产的流逝,所以在发下意识物后,一般不需要经过公告程序,直接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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