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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
为位朋友所提的问题不是自己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只是一种假设。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因此,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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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方不肯回家,就住在女方家里(一个小厨房,无产权证,结婚的时候起的),当时离婚的时候,女方什么也没有要,只要了个儿子(现在已经16岁)。后来男方不断的骚扰,女方没有办法只要让他走什么都答应,男方后来就把儿子给要过去了,也要了一笔钱,但是要去又不管儿子,现在又把儿子扔在女方家里,现在男方现在怂恿儿子欺负女方(砸家里东西,抢钱,打等),片警也不管了(男方有朋友在里面),一直在推,现在女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有上诉,帮帮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育应予鼓励。
聘礼返还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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