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国务院的《...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上写明的工程竣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质量存在永久缺陷,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上述保修期限的限制。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水利工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电力工程质保期规定一般是两年,但是如果双方有商定,按照商定的结果决定质保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5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2,180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