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
关于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应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总结拒绝起诉的情况主要包括:1、原告本身缺乏诉讼权利和行为能力。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没有明确的被告。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5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7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