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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走,一: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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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终止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当事人解决事故的方法和依据,也是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等等。 2、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律进行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3、调解结果。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2)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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