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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办理,参考如下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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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认定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面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者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一、二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报材料 ⑴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无伤残等级和1-10级工伤人员结报时需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表格到窗口领取并填写),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1份,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费用总清单。1—4级人员另须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定期伤残金审批表》(表格到窗口领取并填写) ⑶5-10级解除或终止合同书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表格到窗口领取并填写),提供解除或终止合同书1份,辞职报告1份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书1份 ⑷工伤死亡待遇结算填写《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等费用审批表》(表格到窗口领取并填写),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提供死亡证明一份。死亡前发生医疗费用的,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表格到窗口领取并填写),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费用总清单。有供养亲属的,街道或乡镇政府对供养人的经济来源情况的证明及与死者关系的证明,供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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