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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不需要验资。申请设立公司时,只需申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可,但设立公司之后,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额,并由公司进行核...
对债权人的保护公司减资对债权人的影响甚巨:公司的实质减资,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等同于股东优先于权人回收所投入的资本;公司的形式减资,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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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再提交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制度已经从实缴登记制改为了认缴登记制。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新公司法发布前注册资金需要验资。验资,只要股东当初预约数次或分数次到达,可以直接委托任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他们的要求提供资料,他们可以派注册会计师按照程序进行科学调查,发行科学调查报告书。新公司法修改后,将注册资本实缴注册制改为预约注册制。也就是说,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支付公司注册资本外,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支付出资,投资公司应在5年内支付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全额支付出资的规定。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发起人)自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在公司章程方式上。同时,也放宽了注册资本的注册条件。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外,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到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成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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